中新網成都1月6日電 (記者 劉忠俊)記者6日從四川省食藥監局獲悉,該省市民王麗(化名)女士在某商場購買兩個品種的嬰幼兒奶粉,發現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並向食藥監部門舉報,食藥監部門調查屬實王女士獲10萬元舉報獎勵。
  去年,南充王女士舉報在某商場購買的兩個品種的嬰幼兒奶粉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其隨即向當地食藥監部門舉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受理舉報後查證屬實,兩個品種的嬰幼兒奶粉貨值金額達27萬餘元。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法規對銷售這兩種產品的單位進行了依法處罰,共罰款130萬餘元。
  據瞭解,南充市新修訂的《南充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暫行)》,鼓勵廣大民眾積极參与食品安全監管,及時發現、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新辦法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濫宰的“黑窩點”,將餐廚廢棄物、廢棄食用油脂和屠宰場點廢棄物加工後作為食用油銷售的,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內部舉報,可適當提高獎勵額度。
  據悉,去年南充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辦結了9起食品安全違法案件,一次性兌現案件舉報人合計人民幣27.84萬元的獎勵。“凡公眾舉報的食品藥品案件,經監管執法部門受理查證屬實,案件審結後即可向舉報人兌現獎勵。”南充市食藥監局負責人表示,此舉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廣大民眾的力量,共同維護“舌尖上”的安全。(完)  (原標題:四川一女士舉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奶粉獲10萬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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